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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新一男子杀妻焚尸丧天良
2008-09-28 15:54:10  浏览次数:53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 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(东楚晚报) (记者 曹中江)阳新男子贾某与妻子发生争执,一怒之下掐死了妻子,并将妻子尸体肢解后进行焚烧。黄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死刑,贾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25日,省高院下达终审判决书,贾某被改判为死缓。

  据了解,2006年3月3日,有人在阳新县富池镇一山上发现被焚烧的女性尸块。阳新县警方立案侦查后,于2007年4月终于确定尸源为阳新县陶港镇青龙村的妇女蔡某,而其丈夫贾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同年4月12日,阳新警方在温州一处工地将贾某抓获。

  据贾某交代,2006年3月1日晚上,因怀疑妻子与人有染,他和妻子蔡某在家中发生激烈争吵。蔡某不停地骂他,他盛怒之下掐死了妻子。因害怕罪行暴露,贾某就将妻子的尸体肢解后转移到山上进行焚烧,最后将不能完全燃烧的尸块抛到邻镇的一座荒山上。

  省高院终审认为贾某不是故意杀人罪,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;被害人有过错;加上被告人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,家属请求法院从轻判决,故判处贾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
来源:(东楚网/黄石日报/东楚晚报 作者:曹中江)  录入:redswor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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